河池化工: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王若晨)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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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王若晨)

本人作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

力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若晨 13 13 0 0 否

2015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2015年度召集召开的

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

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2015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2015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2014年度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14

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

见。

2、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临时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参与认购

北京精耕天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3、2015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年临时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201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5年临时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向关联方

借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2015年临时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向关联方

借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年7月21日召开的2015年临时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出售国海

证券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年8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半年度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2015年

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2015年上半年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2015年临时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向关联方

借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5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5年临时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向关联企

业申请综合授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1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议事规则

要求,对公司近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与高管层保持日常沟通,了

解公司运营情况,实地考察公司基本面。在公司拟定年度经营目标、策

划全年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建议及监督作用。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15年度召开的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中,对公司董、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认真审查,并

对董监高实施月度工作考核挂钩的激励政策进行讨论修订,本人认为公

司严格执行了薪酬管理办法,薪酬的发放标准合规、合法。

2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

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听取高管人员关于年度生产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年

度审计工作情况和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 参与讨论、提

出合理建议,并最终形成决议。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5 年度,本人持续督促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加强规范化运作,与

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不定期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

管理,了解公司的运行情况;同时,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对各项议案认

真进行核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以

谨慎、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治理等情

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为公司的稳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保证了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

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

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

生。

201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

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王若晨

二 O 一六年四月七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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