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 000821 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6—06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由董事会秘书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上午 11 时在湖北京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轻机工业园公司行政办公楼
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永清先生主持,审
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 2,082 万元与武汉智能装备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智能装备研究院”)、熊蔡华先生、孙容磊先生、陈文斌先生、赵欢先生共
同设立新公司,新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无人机系列产品,注册
资本为 4,082 万元。公司拟出资 2,082 万元与武汉智能装备研究院、熊蔡华先生、
孙容磊先生、陈文斌先生、赵欢先生、陶晓钟先生共同设立新公司,新公司主要
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康复机器人系列产品。新公司注册资本为 4,08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7)。
监事会对合作方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5〕653 号《华
中科技大学拟对外投资涉及的多功能旋翼飞行器技术无形资产组合价值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和坤元评报〔2015〕652 号《华中科技大学拟对外投资涉及的
康复机器人技术无形资产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并与相关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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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 000821 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
了沟通,发表意见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华中科技大学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
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华中科技大学和公司不存在
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胜任
与本次资产评估相关的工作。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
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上述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结
合现在市场情况来看,我们认为本次评估值是合理的。
4、评估方法的适用性
本次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
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
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
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
性一致,评估结论合理。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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