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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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法人治理及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现将 201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我们在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时,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

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为董事会科

学决策提供依据,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2、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们在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有任职,并

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委员会的召集人,能够认真遵循

三个委员会的工作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独立和智囊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五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全部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 缺 席

姓 名

(次) (次) (次) (次) (次)

滕英超 5 2 3 0

秦雪军 5 2 3 0

肖殿发 5 2 3 0

(二)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两次,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

议和意见,对公司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姓 名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 席 (次)

滕英超 2 2

秦雪军 2 2

肖殿发 2 2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按要求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

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四)与董、监、高沟通情况

2015 年度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情况,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

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15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1、4 月 9 日,对公司 2014 年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1)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期间发生并持续至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

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2、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8 月 20 日,对 2015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截止 6 月 30 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况,未发生过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二)对2014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确认的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交易事先认可的说明

2015年3月27日收到公司将于201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2014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对2014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确认遵循了

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

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交易事先认可的说明

2015年3月27日收到公司将于201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

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

2、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关联采购

行为、采购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准确、公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公

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以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和 2014 年

执行的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

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四)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议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也适

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

2、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

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

制度的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

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

营风险。

3、《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度的实际情况。

(五)对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的利

润分配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了回报股东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董事会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将

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

(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015年4月9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

(1)对马成升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马成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有《公

司法》第147条规定之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情

况和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

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聘任马成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关于续聘 2015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 2014 年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

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

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

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公正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和生产经营

情况,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用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费用合

理,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续聘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的执业经验,2014年为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

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

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2014年出具了公正客观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费用合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九)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5年4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4年度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

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所制定2014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

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5年1月23日,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同意《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修

改的相关事项,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在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为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年报工作,在公

司编制年度报告之前,我们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阅了年审工作计划,听取

了公司总会计师和经理层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度的审计工作中,

我们与审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进度安排进行了详尽的沟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和探讨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审阅经注册会计师

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等,认真、尽责的完成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确保了年度审计工作

的按时完成,保证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5年度,我们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

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我们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3、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

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

通,了解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

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情况

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特别关注中小股东的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

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016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继续加强同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经营

管理情况,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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