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众业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履行对众业达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内控规则的核查落实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
真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重点自查了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
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
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根据自查
结果,公司填写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保荐代表人核查情况
通过列席公司重要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管理层沟通访谈
等方式,对《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核查后,
本保荐人认为:1、公司董事会已按照深交所规定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
公司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
运行情况的实际,不存在隐瞒、疏漏等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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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胡 宇 向晓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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