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6-047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每克拉美(北
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克拉美”)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锦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8,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将为每克拉
美本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 8,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16 日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 注册资本:14,800 万元
5、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6 号院 14 号楼
6、 法定代表人:叶圣珉
7、 经营范围:销售首饰、黄金制品、工艺品、服装、日用品、文具用品、体
育用品及器材、纺织品、五金产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
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
8、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每克拉美的资产总额为 102,364.17
万元,净资产为 33,567.07 万元,负债为 68,797.10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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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62.42 万元,净利润为 10,477.15 万元。
9、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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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担保协议
1. 担保方: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方: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
3. 责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期间:担保期限一年
6. 担保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四、 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每克拉美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
于可控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每克拉美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每克拉
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金额 60,915 万元人民币(含本
次),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8.03%。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每克拉美提供
担保 60,500 万元(含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15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 8,00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99%。
除上述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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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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