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6]G15042800646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 ……………………………………………………1-2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有资金的专项说
明 ……………………………………………………………3-5
募集资金 置换专项鉴证报 告
广会专字[2016]G15042800646 号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止董事会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
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等相关规
定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
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专项说明》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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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止,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有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火旺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 静
中国 广州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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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专项说明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等相关
规定,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91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8,709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根据公司与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及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发 行 价 格 为 13.21 元 每 股 , 发 行 数 量 为 76,549,909 股 , 共 筹 得 人 民 币
1,011,224,297.89 元 , 均 以 人 民 币 现 金 形 式 投 入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9,764,527.79 元 后 , 净 筹 得 人 民 币 991,459,770.10 元 , 其 中 人 民 币
76,549,909.00 元为股本,人民币 914,909,861.10 元为资本公积。上述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
[2016]G1504280063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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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专项说明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
1 42,528.36 42,528.36
系统建设项目
2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28,594.07 28,594.07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1,122.43 101,122.43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所需,不足部分将
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
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
进行置换。
三、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 865.6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实际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
1 42,528.36 242.87
系统建设项目
2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28,594.07 622.79
合计 71,122.43 865.66
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止,该项目共投入自有资金 2,428,693.50 元,其中
基本预备款 2,224,667.50 元,项目实施推广支出 204,02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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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专项说明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止,该项目共投入自有资金 6,227,905.96 元,其中
购置软件支出 3,101,438.37 元,购置设备款 3,126,467.59 元。
四、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有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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