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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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6-36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9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76,549,909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1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011,224,297.8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64,527.79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459,770.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1日到达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3月22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广会验字[2016]G15042800635号)。

2、募集资金拟置换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

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5042800646号)。根据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3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及拟置换金额的情况如下:

1

截至2016年3月20

序 预计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 拟置换金额

项目名称 日自有资金已投

号 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万元)

入金额(万元)

预装式纯电动客车

1 42,528.36 42,528.36 242.87 242.87

充电系统建设项目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2 28,594.07 28,594.07 622.79 622.79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 --

合计 101,122.43 101,122.43 865.66 865.66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公司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本公司已

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运作,募集资金到位

后,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 为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保

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国家政策机遇及发展需求,以自有资金对募投

项目进行前期预先投入,符合公司发展的利益需求。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公司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

自有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865.66万元。

4、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

2

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6]G15042800646 号

鉴证报告。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公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

集资金总额为 865.66 万元。

5、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

距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预先已投

入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 865.66 万元。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结论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6]G15042800646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

公司截至2016年3月20日止,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7、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3

(1)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的意见,并由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众业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865.6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

金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

项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5042800646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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