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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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6]G15042800039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 2

附件………………………………………………………3-10

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6] G15042800039 号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众业达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众业达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

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众业达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众业达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

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1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众业达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众业达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火旺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 静

中国 广州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2

附件: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0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 29,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 发 行 价 格 39.90 元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A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57,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584,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095,516,000.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6 月 28 日全部

到 位 , 并 经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 广 会 所 验 字 [2010] 第

08000350815 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要求,发行股票过程中

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酒会及其他费用应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收到募

集资金时,由于尚未界定发行费用的范围,公司将上述费用 8,681,500.00 元包

含到发行费用。2010 年 12 月已将其调增资本公积,并于 2011 年 3 月将其从基

本户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调整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52,902,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104,197,500.00 元。

3

(二)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

项目:

序号 募 投 项 目 名 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1 电气分销网络扩容技术改造项目 39,854.1

2 电气系统集成及成套业务扩建项目 6,282.3

3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532.4

合 计 49,668.8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使用

累计利息收

以前年度已使

募集资金净额 入扣除手续 收购北京迪 本期闲置资 期末余额

用金额 直接投入募

费净额 安帝科技有 金永久补充

投项目资金

限公司资金 流动资金

1,104,197,500.00 23,240,519.90 1,016,525,395.61 0.00 10,000,000.00 100,912,624.29 0.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104,197,500.00元,加上扣除手

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3,240,519.90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

募集资金504,525,395.61元,利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130,000,000.00元,补

充流动资金400,912,624.29元,收购北京迪安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使用超募资金

92,00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27,438,019.9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

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于 2010 年 7 月 9 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

4

行,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

生银行汕头分行衡山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相关当事人均严格履行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2015年5月,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根据《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

支行、中信银行成都锦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

汕头分行衡山路支行进行注销登记。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5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2,743.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91.2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743.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含部分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投向 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的效益 效益

变更) 期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1. 电气分销网络扩容技

术改造项目 否 39,854.10 39,854.10 - 36,764.66 92.25% 2012-12-31 9,847.81 是 否

2. 电气系统集成及成套

业务扩建项目 否 6,282.30 6,282.30 - 5,850.68 93.13% 2012-12-31 -417.21 否 否

3.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

目 否 3,532.40 3,532.40 - 2,698.33 76.39% 2013-06-30 - 不适用 否

4.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 - - 5,138.87 - 2014-03-21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9,668.80 49,668.80 - 50,452.54 - - 9,430.60 - -

6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13,000.00 13,000.00 - 13,000.0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30,000.00 - 30,000.00 100.00% - - - -

收购北京迪安帝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 9,200.00 9,200.00 1,000.00 9,200.00 100.00% - -322.52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10,091.26 10,091.2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2,200.00 52,200.00 11,091.26 62,291.26 - - -322.52 - -

合 计 - 101,868.80 101,868.80 11,091.26 112,743.80 - 9,108.08 - -

电气系统集成及成套业务扩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 (1)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石油钻井平台领域的投资也呈现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定的波动性,公司主要客户的需求萎缩,导致订单量不稳定,销售各类石油钻井平台电气控制系统单品数量不及预期;(2)受下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游风电行业景气度显著下降影响,公司风力发电设备整机厂经营状况艰难,电气控制系统需求量大幅度下降,竞争恶化且销售回

(分具体项目) 款周期延长,财务风险增加,为控制相关风险,公司主动收缩风电电气控制系统业务规模,并对产品结构进行优化,配套生产风

力发电水冷系统,虽然取得一定销售数量,但由于其销售单价显著低于风力发电电气控制系统,致使相关业务收入未达到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1、经 2010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0 年 8 月 12 日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人民币 13,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使用人民币 1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1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1 年 3 月 23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 2 亿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3、2012 年 5 月 24 日,公司与北京迪安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赵珂、刘伟 、张晓海、曲冬辉、高宏宇、朱吕本、姚艳红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10,200 万元收购转让方合计持有北京迪安帝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该次收购款项其中 9,200 万元使

用超募资金,1,000 万元公司自筹资金。2012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收购北京迪安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2012 年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 6,200 万元。剩余款项于

7

2013 年至 2015 年分期按约定条款支付。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北京迪安帝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七位股东支付了第二

期股权收购款 1,000 万元。2014 年 4 月 16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了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1,000 万元。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支付了第四期股权转让款 1,000 万元。

4、2015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人民币 10,091.26 万元超募资金结转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投项目--电气分销网络扩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等内容的调

整及对董事长的授权》。电气分销网络扩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等内容的调整并对董事长授权的具体内容:

(1)、原计划:子公司杭州公司购买经营用房约 800 平方米,调整为:其他全资子公司购买经营用房约 800 平方米,并授权董事长

决定实施地点和方式。

调整后用于子公司宁波众业达电器有限公司购买经营用房。

(2)、原计划:在南昌、宁波、厦门、长沙、南宁、无锡、青岛、哈尔滨、合肥、太原、海口、贵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唐山

新建 15 家子公司(其中除海口、贵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外均已完成建设)。

调整为:在南昌、宁波、厦门、长沙、南宁、无锡、青岛、哈尔滨、合肥、太原、唐山等地新建 15 家子公司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

实际情况调整、决定实施地点。调整后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已在南昌、宁波、厦门、长沙、南宁、无锡、青岛、哈尔滨、合肥、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原、唐山、温州、襄阳新建子公司。

施地点变更情况

(3)、原计划:电气分销网络扩容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投资规模为 20,289.8 万元,建设项目包括分销网络渠道扩容(新建和扩容改

造原子公司,投资规模为 12,469.3 万元)、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投资规模为 5,516.9 万元)、信息系统配套升级(投资规模为 2,303.6

万元)。

调整为: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建设投资规模20,289.8万元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后实施情况

为:电气分销网络扩容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投资规模为20,289.8万元,建设项目包括分销网络渠道扩容(新建和扩容改造原子公司,

投资规模为5,913.63万元)、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投资规模为9,709.48万元)、信息系统配套升级(投资规模为1,577.58万元、2014

年2月28日鉴于公司的全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结项,该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089.11万元)。

上述对电气分销网络扩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等内容的调整并对董事长授权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未对该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

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详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为保证各募集资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0 年 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将募集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 3,288.6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

出具了同意意见。

1、2010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自

2010 年 7 月 26 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 2011 年 1 月 10 日。已按期归还。

2、2011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2011 年 1 月 24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已按期归还。

3、2011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2011 年 7 月 26 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1 亿元。2012 年 1 月 4 日,已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4、2012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2012 年 1 月 8 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该笔资金已于 2012 年 7 月 5 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2012 年 7 月 8 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2013 年 1 月 4 日,已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6、2013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2013 年 1 月 8 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该笔资金已于 2013 年 7 月 1 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

7、201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2013 年 7 月 4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已于 2014 年 7 月 2 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201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2014 年 7 月 4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

笔资金已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45,313.67 万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783.74

万元,剩余募投项目资金余额 5,138.87 万元。鉴于公司的全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结项,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138.87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包含利息收入,不含支付北京迪安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尾款 1000 万元)100,872,947.42 元(具体金

额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行汕头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成都锦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衡山路支行于

用途及去向

2015 年 5 月份进行注销登记。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情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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