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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
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实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内容
号 方式
1、《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4、《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2015.4.23 现场
次会议 5、《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7、公司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2 2015.4.27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讯
一次(临时)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3 2015.8.04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现场
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4 2015.10.21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讯
三次(临时)会议
二、2015 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
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控体系执行、董事和高管履
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审查。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运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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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内控体系健全且运作有效;公司董事、高管在
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行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有
效,能较好防范经营风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时,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
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
施情况。
5、对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
201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6、对公司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事项进
行了核查与监督。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开展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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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内控制度,并能按照相关制度要
求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内部信息以及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幕交易等情形。公
司信息披露连续 5 年被深交所评为“A”级。
8、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2015 年,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要求,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意见的前提下,合理制定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为了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2016 年度工作计划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恪
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及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
提升,更好地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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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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