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总结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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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股份”、“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杰瑞股份已经披露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广发

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16 年 4 月 7 日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

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陈立国

联系电话 010-56571666

其他 赵瑞梅、陈立国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353

注册资本 957,853,992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

法定代表人 孙伟杰

实际控制人 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

联系人 蒋达光

联系电话 0535-672353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4年2月11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4年2月1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 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情况

本保荐机构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即发行保荐工作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具

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保荐阶段

就公司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监高人员、组织

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等方

面内容进行充分审慎尽职调查、编制申请文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中国证监

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反馈回复、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

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

1、说明保荐机构及 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等。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代表人对发行

1、主动持续关注杰瑞股份信息披露情况、对杰瑞股份披露的公告进行事

人所做的主要保荐

前或事后审阅;

工作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导公司制度建设及执行,协助杰瑞股份进一步

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督促其有效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3、对杰瑞股份发生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

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定期或不定期对杰瑞股份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董监高进行沟通,了

解其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规范运作情况;

5、在持续督导期间,对杰瑞股份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相关员工进行

了相应的持续督导培训;

6、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每个月审阅募集资金对账单,

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公司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7、按照相关要求按期向交易所和证监局报送现场检查报告、培训报告和

保荐工作报告等;督促杰瑞股份回复交易所的问询等。

发行人能够按照保荐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文件及资料,发行人积极协调

2、发行人配合保荐

配合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开展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能够如实回答保荐人

工作的情况

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3、发行人聘请的中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文件,能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够较好完成相关工作。

作的情况

4、其他 无

五、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

无。

六、其他申报事项

申报事项 说明

尽管广发证券对杰瑞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期已届

满,但由于杰瑞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毕,广发证券

1、募集资金使用

将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义务,直至杰瑞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持续督导期满后,除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之外,若存在其他持

2、其他未尽事宜 续督导期间的未尽事宜,广发证券将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

义务,直至该等未尽事宜的持续督导工作完毕。

3、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瑞梅 陈立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孙树明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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