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对杰瑞股份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杰瑞股份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将在 2016 年度
向烟台德美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德美动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
总额度不超过 1,200 万元。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5 年度
关联交易类 合同签订金额
按产品细分 关联方 占公司同类采
别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购业务比例%
采购 MTU-DDC
采购商品/接
发动机、发动机配 烟台德美动力 1,000.00 535.34 2.41%
受劳务
件,及接受劳务
出售商品/提 销售配件及提供
烟台德美动力 200.00 110.14 0.14%
供劳务 劳务
合计 1,200.00 645.48 -
3、自 2016 年年初至 2 月末,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43.05 万元。
二、广发证券对公司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烟台德美动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舜南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7 号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生产发动机动力及传动设备、发电机组设备及相关配套部
件,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发动机、发电机组产品及其配件、附属件及相关产品的佣金
代理业务(以上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股权结构: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德美机电有限公司各持股 5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德美动力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德美机电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共同出资设立,公司
投资比例为 50%;公司董事、总经理王继丽任德美动力董事。基于上述情况,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规定,烟台德美动力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董
事王继丽需回避表决。
3、履约能力
烟台德美动力属于公司直接投资的企业,是世界著名底特律柴油机及柴油发电机组
/天然气发电机组生产商 MTU(安特优)/DDC(底特律)授权服务中心,是北方区唯一 MTU
授权代理商,负责向中国油田、矿山、工业、船用等领域的用户销售 MTU 和底特律柴
油机整机,并提供配件供应、维修和技术支持等服务。其人员、业务及管理由公司直接
参与,具备履约能力。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烟台德美动力的总资产为 4,637.48 万
元,净资产为 4,027.27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66.15 万元,净利润为 292.63
万元。
4、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采
购均按照成本加成法作为定价依据。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上述公司签署《买卖合同》等,
一次一签。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继丽回避表
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对上述持续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监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
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
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MTU-DDC 公司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发动机厂商之一,其发动机产品技术先进、质量
可靠、市场占有率高,在油田矿山领域应用广泛。烟台德美动力是 MTU-DDC 公司发动
机产品在中国大陆的两家代理厂商之一。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烟台德美
动力采购单价一般低于与向非关联方厂商采购单价,这是基于公司与烟台德美动力之间
的长期合作关系以及向烟台德美动力采购发动机的数量规模而产生的。公司及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烟台德美动力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采购比重较大的原因在于客户
指定发动机部件的品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且公司享有其 50%
的收益权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广发证券对公司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瑞梅 陈立国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