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穗恒运 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16—00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上午 11 时在本公司
恒运大厦 6M 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毅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形成了监事会对 2015 年年度报告的
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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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一致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2015 年年度报告》
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50,076,709.42 元。母公司 2015 年实现净利
润为 321,535,044.4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07,226,991.81
元,减去 2014 年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150,718,220.40 元,母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778,043,815.83 元,减去提取 10%的法定
盈余公积金 32,153,504.44 元,母公司 2015 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 745,890,311.39 元。
根据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建议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85,082,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02,762,423.00 元,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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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127,888.39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该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主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5 年 4 月 20
日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实了《公
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监事
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
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
定》、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和监督
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
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监事会对董
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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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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