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审
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7 名董事组成,成员为郭永清先生(召集
人)、曲凯先生、孙芳城先生、陈重先生、黎启基先生、柯俊财先生、Gavin Brockett 先
生。
二、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等进行审议。
(一)2015 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情况
2015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会
议。鉴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涉及与股东嘉士伯的关联交易,因此股东嘉士伯委派的 3 名董
事执行回避制度。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公司与重庆啤酒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重庆啤酒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议案;
(3)关于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生产协议》的议案。
(二)2015 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暨 2014 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1、在公司 2014 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
协商确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形成工作进度安排;
2、2015 年 3 月 13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听
取了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年审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项汇报。
3、2015 年 3 月 24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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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的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
并出具了审阅意见。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的总结报告;
(4)关于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5)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
(7)关于聘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2015 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 2015 年一季度报告工作情况
2015 年 4 月 23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15 年第四次会议,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公司 2015 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2015 年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情况
2015 年 7 月 29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15 年第五次会议,
会议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涉及与股东嘉士伯的关联交易,
因此股东嘉士伯委派的 3 名董事执行回避制度。
(五)2015 年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2015 年 8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授权公司子公司使用“乐堡”商标的议案。
第二个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出任本公司的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没有参加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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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决。
(六)2015 年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暨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情况
2015 年 10 月 22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15 年第七次会议,
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设置审计部门的议案。
(七)2015 年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情况
2015 年 12 月 14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 2015 年第八
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公司拟与嘉士伯酿酒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与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啤酒产品经销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涉及与股东嘉士伯的关联交易,因此股东嘉士伯委派的 3 名董
事执行回避制度。
三、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情况
报告期间总共审议 7 项关联交易事项,会议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依赖性等
各方面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议案的表决,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
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1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6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
项,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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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
页)
委员签名:
黎启基 柯俊财
曲 凯 郭永清
陈 重 孙芳城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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