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16-013 号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
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内容对照表(加粗部分为修订内容)
现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删除:(十六)审议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发
法行使下列职权: 生的下列事项:(a) 公司对所持重庆佳辰生物工
(十六)审议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发生的下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辰生物”)的股权进
列事项:(a) 公司对所持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 行处置,(b)佳辰生物的增资或减资,以及(c)佳
公司(以下简称“佳辰生物”)的股权进行处置, 辰生物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b)佳辰生物的增资或减资,以及(c)佳辰生物公 原(十七)顺序改为(十六)号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
设董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
事履行职务。 事履行职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
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 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会民主选举产生。 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文上
网。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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