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6-017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电”)及下属子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78,600万元,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序 担保关 持股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申请担保
号 系说明 比例
额度
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
1 子公司 100% 2,000.00
机电系统股份公司 公司
2 庆安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6,600.00
4 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中航秦岭宇航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7,000.00
西安庆安制冷设备股份有限
5 子公司 66% 32,000.00
公司
庆安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庆安航空机械制造有限
6 子公司 100% 14,000.00
公司
7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中航精冲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7,000.00
8 贵阳广航铸造有限公司 子公司 51% 3,000.00
贵阳航空电机有限公司
9 贵阳广航铸造有限公司 子公司 51% 7,00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2015年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净利润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1
序号 被担保单位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总资产 负债 净资产 净利润
贵阳航空电
1 9,027.52 航空二次电源 166,865.40 144,412.20 22,453.20 383.50
机有限公司
贵阳广航铸
2 1,401.22 铝合金压铸 42,508.80 40,095.50 2,413.30 -2,454.30
造有限公司
航空机载设备、
庆安集团有
3 99,230.00 进料加工、转包 609,491.90 385,332.60 224,159.30 8,539.00
限公司
生产
西安庆安制
4 冷设备股份 22,778.00 空调制冷设备 118,833.60 59,417.90 59,415.70 12.6
有限公司
西安庆安航 航空液压、机械、
5 空机械制造 10,000.00 机电产品零部件 48,591.50 40,323.00 8,268.50 163.2
有限公司 的生产、加工
四川航空工
业川西机器 航空机载设备和
6 14,247.53 41,784.20 20,649.00 21,135.30 95.00
有限责任公 地面保障设备
司
四川凌峰航
航空航天相关设
7 空液压机械 3,500.0 70,276.1 43,287.5 26,988.6 2,904.0
备制造
有限公司
武汉中航
汽车零部件及配
8 精冲技术 12,840.9 23,021.5 7,814.8 15,206.7 1,034.2
件制造
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公司(含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
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
(含子公司)2016年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含子公司)2016年度批准担保额度
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1,912.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3%;实际担保余额为18,302.26万元,
2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无逾期担保。
除了对以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
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相关说明及独
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1,912.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3%;实际担保余额为18,302.26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无逾期担保。除了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担保。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
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2015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
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并取得公司相关制度、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董事会相关决
议和会议纪要,保荐机构认为:
中航机电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保荐机构对中航机电拟进行的上述担保事宜无异议。
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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