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8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83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
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
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现根据
有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