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水股份: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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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16-04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予丰先生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洪波先生辞去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并选举郭予丰先

生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职务。郭予丰先生董事长任职资格须获得中国保监会核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佰盈”)增

资 25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天安佰盈拓展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后,天安佰

盈的注册资本由原 50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30000 万元人民币,股权占比 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不动产投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不动产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天安不动产投资有限公司(筹),

首期注册资本 10 亿元,全部由天安财险出资,注册地设在北京,业务范围涵盖

商业地产、旅游养老地产、工业物流地产等股权、债权、物权投资等。

4、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

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

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不超过 60 亿元。管理层将根据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授权范围内尽可能发行最大金额。

二、发行方式

聘请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三、发行品种

债券期限五年以上(含五年),可根据需要设定赎回权。

四、发行利率

原则上发行债券年利率不超过 6.5%,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酌情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本公司实际资本,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

六、发行时间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期限内择机发行。

七、有关财务成本或费用

结合目前的市场情况,发行成本不超过 5‰。

八、发行授权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发行金额、发行品种、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根据

相关监管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适当调整或修改,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就上述授权对本公司管理层进行转授权,转授权期限不

超过上述授权期限。

九、其他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第 2-4 项议案尚需天安财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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