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27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正集团”)
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加快票据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操作流程
1、办理支付。公司项目实施、采购等相关部门,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建设进度提交付款申请;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付款申请
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申请单》,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通过背
书转让方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等额置换。公司财务中心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经
公司管理层批准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中心将通
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转出到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申请、审批、支付、置换等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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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
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票
据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全体独立董
事同意此项安排。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
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保荐机构意见
君正集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票据
周转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君正集团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君正集团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君正集团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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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荐
机构将对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强管理。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君正集
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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