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盛药业: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常秋萍)

来源:深交所 2016-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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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15年度,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15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

(2)2015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会议6次,通

讯表决1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股东大会共3次,本人列席了股东大会3次。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

和研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年4月9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

-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并对2014年度公司对

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2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

了相关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1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

见;并对2015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相

关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公示。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5年度,本人通过主动问询、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了解

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积

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本人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动态,并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二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全资子公司汉参化妆品引进

韩国投资方等事项进行了讨论。

2、2015年,提名委员会没有召开专门工作会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

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完善公司治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公

司财务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建立,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方面提出诸多建

议。

2.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严格监督公司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开展工作。2015年度,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到了及时、完

整、真实、准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3.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

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形成保

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6年1月30日,本人因工作日益繁忙,无法继续尽心尽职的履

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能,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

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但由于本人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

后生效。在此期间,本人仍将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

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深表感谢。

独立董事:常秋萍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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