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盛药业: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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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4月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未

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九项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3、2015年8月1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5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8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4、2015年10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2015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经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的议案、会议召开的程序和决议

的权限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对2015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基本规范,没有发生公司资

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监事会分别于2015年4月28日和8月10日召开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择机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了股东利益的最

大化。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经过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后,监事会认为: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充分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

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情况。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七)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九)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

详细、全面的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

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

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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