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6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有关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益胜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鉴于张益胜先生目前正接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以下简称“本次
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就
提名其为公司董事会候选人有关情况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调查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益胜先生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166号),详见公司
于2015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截至目前,
本次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二、提名其为董事会候选人的原因
1、张益胜先生获得了公司董事会的推荐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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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益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其个人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348,53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39.08%,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3、张益胜先生自公司成立以来即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
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者和坚定执行者,熟悉公司的经营运作,公司
在其领导下逐步发展壮大。
4、张益胜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提名张益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
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助于维护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潜在影响
如张益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将可能对公司规范
运作产生如下影响:
1、经历本次调查,张益胜先生对证券市场监管、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证券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了更为深刻的学习和理解,进一
步提高了其遵纪守法觉悟及认识,将有助于公司规范运作。
2、如本次调查最终认定张益胜先生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并导致
其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确保公司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定的要求。
3、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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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截至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与规范运作。
特此说明。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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