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
司的经营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我们同意公司董事
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201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5年度,公司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相关
制度。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控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