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独立意见
1、公司由联创电子的控股股东变为第二大股东,董事席位也仅占 1/9,对其
经营决策的影响力明显降低,且公司的投资目的已发生变化;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 2016 年 3 月 17 日起,对联
创电子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合理和适当
的;
3、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包季鸣、李柯玲、邱妘
201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