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
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 2015 年度及当期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为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对 2016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
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 2016 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
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加速公司发展。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对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未发现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及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
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现有直接
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具
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
理的正常进行。
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披露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对公司 2016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
控审计工作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
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六、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规避
公司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此次对应收款
项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公司董秘辞职和聘任董秘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凤春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朱凤春先生因其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亦不
在公司继续工作。韩晓风先生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忠诚地履行职
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业务能力较强,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
行自然人,不构成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
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的条件。2012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我们同意朱凤春先生的辞职,认为韩晓风先生符合上市规则关于董事会秘书
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意聘韩晓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签字:
苏宏业 陈 欣 王富强
2016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