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6-03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在冀东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三名监事及
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增光先生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
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2,961,603.5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3,583,506.26 元,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6,545,109.7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议案。
详见《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
告》,公告编号:2016-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为134,064.47万元,全部是与控股
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96617.77万元。
此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增光、王晓华先生回避表决。
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有
关高管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唐山冀东装备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提议,2016 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
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和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0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韩晓风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韩晓风先生因其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韩晓风先生的辞职请求,并正式聘任刘福生先生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公司及董事会谨向韩晓风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对公司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福生先生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业务能力较强,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已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 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信用良好,不构成八部委联合印发
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刘福生先
生符合上市规则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要求。
经董事会研究,公司聘任刘福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凤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
告。朱凤春先生因其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亦不在
公司继续工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朱凤春先生的辞职请求,并正式聘任韩晓风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公司及董事会谨向朱凤春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韩晓风先生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业务能力较强,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已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自然人,
不构成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的条件。2012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韩晓风先生符合上市规则关于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
经董事会研究,公司聘任韩晓风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四、五、六、九、十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第一、二、四、六、七、八、九项内容详见2016年4月8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4月29日在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
度股东大会。详见《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8。
特此公告。
附件:韩晓风先生简历、刘福生先生简历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8日
韩晓风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情况
韩晓风,男,回族,中共党员,1972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澳门国际公开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
1993.7-1997.10 任唐钢二炼铁厂办公室行政秘书;
1997.10-2000.10 任唐钢一炼铁厂办公室企管员兼行政秘书;
2000.10-2001.5 任唐钢棒材厂综合部团委书记、企管主办、秘书;
2001.5-2006.2 任唐钢炼铁厂办公室副主任;
2006.2-2009.6 任唐钢供应处炼钢主料科副科长、喷吹煤室主任;
2009.6-2011.8 任冀东发展集团总经理部副主任;
2011.8-2012.1 任公司综合管理总监、董秘室主任;
2012.1 至今任公司综合管理总监、董秘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韩晓风先生未在其他单位、组织兼任职务。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情况
韩晓风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也不存
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经公司核实,韩晓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四、处罚惩戒情况
韩晓风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五、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情况
韩晓风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
上述单位担任过董事、监事。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韩晓风先生于 2011 年 8 月参加深圳交易所董秘资格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
董事会秘书资格,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韩晓风先生无《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近三年来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以上通报批评;非公司
现任监事;深圳交易所未认定其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
韩晓风先生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自然人,不构成八部委联合印发的
《“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
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条件。
七、韩晓风先生的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315-8216998,
传 真:0315-3338198,
电子邮箱:hanxiaofeng2008@126.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大庆道 1 号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刘福生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情况
刘福生,1971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95 年 7 月加入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办公室科
员、证券部部长助理、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陕
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2 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
刘福生先生未在其他单位、组织兼任职务。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情况
刘福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也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经公司核实,刘福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四、处罚惩戒情况
刘福生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五、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情况
刘福生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
上述单位担任过董事、监事。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刘福生先生于 2009 年 8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
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个人品德。
刘福生先生无《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近三年来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以上通报批评;非公
司现任监事;深圳交易所未认定其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刘福生先生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自然人,不构成八部委联合印发的
《“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
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条件。
七、刘福生先生的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315-8216998,
传 真:0315-3338198,
电子邮箱:tsjdzbgc@126.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大庆道 1 号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