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制度等赋予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检查和指导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
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忠实、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
效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
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
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无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 参会 亲自出 委托 缺席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付 磊 4 4 4 0 0
王茹芹 4 4 3 1 0
姚小义 4 4 4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在会议召开前后,我们
对股东大会文件资料通过电子信件方式进行了审阅,公司 201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我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会次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文件名称
1、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4、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第六届董事会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第 三 次 会 议 2015 年 4 月 22 日
5、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现场方式)
6、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7、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8、关于公司变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的独
立意见;
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5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调查、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
议,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参与董事会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们积极参与、配合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每个委员会都
出具了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五、对定期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间,我们认真审阅、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以及 2015 年年度报告,并与公司 2015 年
度年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保持了充分
沟通和交流。
我们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
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
付 磊
王茹芹
姚小义
2016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