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ST 酒鬼 公告编号:2016-14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
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04 号文《关于核准酒鬼酒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838 万
股新股,本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实际发行 21,878,98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20.1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767,498.00 元,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11,100.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56,397.02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1]204A164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
以前年度 置换先期 累计利息 年末
直接投入募 永久补充
已投入 投入项目 其他 收入净额 余额
集资金项目 流动资金
金额
37,003.85 3,279.82 725.51 2,7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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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 2015 年 4 月 22 日将“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
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纳入在建的“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39,767,49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611,100.9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156,397.02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424,893,776.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已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由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金额
为人民币 198,711,000.00 元,账号为 3001510073052504231,用于基酒分级
储藏及包装中心技改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分行保险街分理处,金额
为人民币 226,182,776.00 元,账号为 595057829394,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
费、信息披露费、股权登记费用、材料印刷费、印花税总共 1,737,378.98 元后
余额 224,445,397.02 元全部用于“馥郁香型”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品牌媒体推广项目。本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
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利息收 已使用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金额 入净额 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湘 西 土 家 族 苗 族 自 43001510073052504231 19,871.10 423.28 17,772.72 2,521.66
治州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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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5057829394 22,618.28 302.23 22,684.68 235.83
吉首分行保险街分理处
合 计 42,489.38 725.51 40,457.40 2,757.4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 2014 年 8 月 27 日,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余
款全部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作销售流动资金。
2、根据公司 2010 年非公开发行披露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投资“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
程项目”主要目的为一是为扩充公司的基酒分级储藏能力,拟运用先进技术改进
基酒的储藏条件,改进并扩充基酒储藏能力,并针对不同级别的基酒进行分级储
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中高档白酒需求;二是根据酒鬼酒公司产品品种、档次、
瓶型的特点,包装中心采用半自动化与自动化罐装的工艺,提高包装的自动化程
度,对原有的罐装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产品质量。而目前,公司在湘西
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拥有新的 工程建设土地,公司在建的“酒鬼酒
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是一个现代化的物流、仓储中心,因此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将“基酒分级储存及包装中心技改工程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
金 5,056.38 万元全部纳入在建的“酒鬼酒配套仓储物流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有利于优化原技改项目的实施方式,有利于节约改造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5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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