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
委员会成员,现就201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芳、李悦及董事冯彦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
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王芳女士。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三个专业
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换届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常晓波先生、
李悦先生及董事晁慧霞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常晓波
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一)2015年1月2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函》、《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未审计);
(二)2015年3月1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从事201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2014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2015年4月1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四)2015年8月24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五)2015年10月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公司201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三、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做好
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在年
报审计会计师进场前,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计划,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确定了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
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书面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
司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意其出具的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及报表附注,同时提
议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作为公司长期聘
用的审计单位,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审计程序合
理、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内容充分、完整,关注了重点审计事项;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为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2015年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执行审计计划,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
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期间,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的情况。
4、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督促公司
对内控缺陷进行整改。
6、协调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
通,在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我们在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有
效沟通的基础上,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和时
间安排;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管理层作了持续、充分的沟
通,并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讨论,并督促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新的一年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积极履
行审计委员的各项职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常晓波 李悦 晁慧霞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