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6 证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临-2016-007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项目名称:电商项目(一期)项目
项目调整内容:电商项目(一期)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项目完成
时间由 2015 年 12 月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6号”文核准,三江购物
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首次
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8,000,000.00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和其它相关发行费用44,258,947.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663,741,052.78元,其中超募资金223,811,052.78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536,739,369.20 元,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 127,001,683.60 元。
二、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 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 10 月 27 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有关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4-029)的内容,公司投入 930 万
元用于电商业务,以推进公司 O2O 战略和全渠道布局,适应互联网时代用户更高
需求的市场体验。
截止 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100.20 万元,累计付款进度为 10.77%,
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
(二) 调整的内容
原实施的内容:
序号 内容 投资额
1 网站框架与移动端建设投入(基于 O2O 业务的建设) 180
2 电商物流配送及订单处理系统软硬件建设 80
3 会员,积分系统及 BI 项目 100
4 线上线下支付通路及 O2O 体验店建设 170
5 大数据及会员营销投入 120
6 电商项目配套硬件设施投入 280
合计 930
调整后内容:
序号 内容 投资额
1 会员、积分系统、BI 以及大数据分析项目 100
2 物流配送项目,以及相关的软硬件投入 110
3 全渠道营销投入(含自有电商平台、京东到家平台以及其他投入) 180
4 会员及精准营销(含线上线下一体化会员体系) 100
5 B2B2C 及农村电商项目 260
6 O2O 系统的优化和改造的软硬件投入 40
7 电商配套硬件实施费用 40
合计 830
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后,项目的完成时间将由 2015 年 12 月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三) 调整的具体原因
由于线上的竞争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司更倾向于优先发展 O2O 线上线下融合
的方式来促进电商业务,所以引入了京东到家,并进行了深层次的合作,京东到
家目前在宁波地区取得了很好的业绩。鉴于此,电商项目未能按原计划完成。
本次调整将结合京东到家的电商业务投入,尽可能的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提高公司的电商业务能力,期望尽快完成项目并获得产出。
由于电商项目(一期)项目的完成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已过项目的完成时
间,故对该项目的完成时间作出调整,项目完成时间由 2015 年 12 月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三、 主要风险提示
(一)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竞争的影响,宏观经济增长势头放缓
后,会引起整个社会的购买力下降,造成电商业务销售下降;电商同行间的竞争
激烈,销售分流,造成电商业务业绩增长乏力。
(二) 经营管理风险
电商业务经营中存在成本风险、物流风险、推广风险、创新风险等,经营管
理不善有可能导致投入的资金得不到合理的回报。经营管理风险主要通过公司加
强管理,控制运行成本来控制风险。
(三) 审批风险
调整电商项目(一期)项目,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能否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是适宜和必要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
使用速度及早日产生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尽快产生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
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
监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
三江购物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
及具体实施方式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目前的状况;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保荐机构对三江购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无异
议。
五、 关于本次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
关事宜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一致认
为本次调整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尽快产生效益,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与
会董事一致同意《三江购物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本次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将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至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六、 备查文件
(一) 三江购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 三江购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 三江购物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