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的监督了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公司审
计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独立董事周夏飞、郑曙光和闫国庆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会员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夏飞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一)201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审阅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3、审查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明细台帐;
4、审阅公司审计部2014年度工作报告。
(二)201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
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审核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未审计);
(四)201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阅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查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3、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审计部2015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五)2015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阅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审计),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的监督及评估
毕马威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
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
立客观的工作态度,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
计报告等资料,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途径,掌握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情况,要求并指导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与日常督查。我们认真审阅了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
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我们审阅公司审计部
提交的每季度及年度的内审工作报告,评估内审工作的结果,指导内审部门的有
效运作。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指导
1、审计委员会指导并督促审计部,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组织开展公司2015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出
具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随年度报告一同对外披露。
2、报告期内继续开展完善治理工作,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
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根据内外部环
境变化,完善公司内控手册。
3、督促审计机构毕马威按计划对公司内控进行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根据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无重大与重要缺陷,内控有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周夏飞 郑曙光 闫国庆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