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6 年 4 月 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审议《2016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2016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公司 2015 年 8 月 28 日公告的《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经 201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
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宁波京桥恒业工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鉴于目
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前公司仍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与宁波京桥恒业工贸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上海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所发生的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郑曙光 周夏飞 闫国庆
2016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