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购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6 号”文核准,三江购物
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
通股(A 股)6,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8,000,000.00 元,扣除承销
费、保荐费和其它相关发行费用 44,258,947.2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63,741,052.78 元,其中超募资金 223,811,052.78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536,739,369.20 元,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 127,001,683.60 元。
二、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内容
(一) 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 10 月 27 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有关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4-029)的内容,公司计划投入 930
万元用于电商业务,以推进公司 O2O 战略和全渠道布局,适应互联网时代用户更
高需求的市场体验。截止 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100.20 万元,累计付款
进度为 10.77%,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
(二) 调整的内容
原计划实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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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容 投资额(万元)
1 网站框架与移动端建设投入(基于 O2O 业务的建设) 180
2 电商物流配送及订单处理系统软硬件建设 80
3 会员,积分系统及 BI 项目 100
4 线上线下支付通路及 O2O 体验店建设 170
5 大数据及会员营销投入 120
6 电商项目配套硬件设施投入 280
合计 930
调整后的内容:
序号 内容 投资额
(万元)
1 会员、积分系统、BI 以及大数据分析项目 100
2 物流配送项目,以及相关的软硬件投入 110
3 全渠道营销投入(含自有电商平台、京东到家平台以及其他投入) 180
4 会员及精准营销(含线上线下一体化会员体系) 100
5 B2B2C 及农村电商项目 260
6 O2O 系统的优化和改造的软硬件投入 40
7 电商配套硬件实施费用 40
合计 830
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后,项目的完成时间将由 2015 年 12 月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三) 调整原因
由于线上的竞争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司更倾向于优先发展 O2O 线上线下融合
的方式来促进电商业务,所以引入了京东到家,并进行了深层次的合作,京东到
家目前在宁波地区取得了很好的业绩。鉴于此,电商项目未能按原计划完成。
本次调整公司将结合京东到家的电商业务投入,尽可能的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电商业务能力,期望尽快完成项目并获得产出。
由于电商项目(一期)项目的完成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已过项目的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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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故对该项目的完成时间作出调整,项目完成时间由 2015 年 12 月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三江购物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系公司
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及具体实施方式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目前的状况;本
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保荐机构对三江购物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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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曾畅 顾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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