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机电: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5年12月31日)

来源:深交所 2016-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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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二、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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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6)020754 号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电”)董事会对

201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中航机电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范标准对201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

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中航机电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度有效性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

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因此,于

2015年12月31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中航机电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航机电随 2015 年年报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

它目的。中航机电及其他第三者因不当使用本鉴证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

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权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培

中国北京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评价单位范围与

重点业务、工作程序,风控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部)牵头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

织实施工作,编制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对本部相关业务开展评价。

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基本由其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授权内部控制负责部门开展内部

控制自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经本单位审议后上报。

公司风控工作办公室对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上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汇总,对纳入

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庆安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航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郑

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贵阳航空电机有限公司、四川

泛华航空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航精机科技有限

1

公司等 8 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

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采购业务、资金活动、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合同管理、

全面预算、信息系统等内容。

3.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对子公司及分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订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并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管控,并要求各子公司定期向公司

提交财务报告。

(2)对外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济担保

实施办法》的要求,公司对担保业务的授权审批等程序都做了详细规定。

(3)对外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合法、审慎、有效、安全的原则,《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办法》等

明确规定了公司重大投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回报率

等事项进行评估审议,并且董事会对投资进展进行监控。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的程序执行。

主要评价程序为:

1.公司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机电股份【2015】

264 号),对所属各单位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进行布置和要求。

2.公司抽调专家组组织内控评价组,对本部及所属各级单位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内控缺

陷明细表、未整改重大重要缺陷明细表等进行汇总,根据公司确定的内控缺陷标准,结合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改进情况,判断内控缺陷类型;根据各单位实际

情况,结合全面风险管理评估的重大风险对各子公司内控缺陷进行全面分析和重新认定,形

成了综合评价内控体系设计与运行整体情况。

评价方法:内部控制评价基本采取以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内部控制自评价为主,各单位在

评价过程中,主要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综合讨论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

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控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依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管理办

法》,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2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利润总额出现下列相应区间的错报时,确定该内部控制缺陷是属于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还是一般缺陷:

类 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

1% 产总额的1% 的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

额的1.5% 营业收入总额的1.5% 总额的1%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0.5%≤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

1% 润总额的1% 的0.5%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却未能识别该错报;

C、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判断采取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定性标准

主要考虑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公司负面影响大小,定量标准主要考虑该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最终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公司负面影响大小及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确定该内部控制缺陷是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还是一般缺陷。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 别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

重大缺陷 损失≥3000万元

外披露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

重要缺陷 500万元≤损失 <3000万元

面影响

3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一般缺陷 损失<500万元

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公司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重大偏离计划和预算;

B、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C、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D、媒体负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声誉形象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

② 公司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较大偏离计划和预算;

B、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C、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D、 媒体负面新闻出现,为公司声誉形象带来一定的损害。

③ 公司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内控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针对报告期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公司本部和所属子公司分别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

施,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同时将组织开展缺陷整改检查,确保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得

到整改。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公司截至 2015 年度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4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6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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