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16-039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0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
会要求公司在 30 日内就有关问题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
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配合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出
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讨论,并与相关中介机构一起准备反馈意见的回复。
由于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涉及外部沟通和确认,完成相关工作需要一定时间,为切
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凤
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提交
回复的申请》,回复时间延期至不晚于 2016 年 5 月 22 日。公司将积极进行沟通
并配合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在回复文件准备齐全后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