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 B 股 编号:临 2016—006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
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委托
同济大学编制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一厂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控股子
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友联竹园公司”)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
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有关事项的批复》(沪水务[2016]1 号)文件
和上海市环保局相关要求,按规定拟委托同济大学编制竹园第
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并履行申报手续。
(沪水务[2016]1 号)文件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工程有关事项批复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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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上海水务系统主要目标
任务的通知》(沪环保自【2015】232 号),竹园第一、第二污水
处理厂出水标准应提升为一级 A。
2、项目总体方案为:一厂、二厂减量提标、新建设施接纳
减量污水,即竹园一厂由 170 万立方米/日减量至 110 万立方米/
日,竹园二厂由 50 万立方米/日减量至 30 万立方米/日,新建设
施处理能力为 80 万立方米/日,改造后全厂出水达一级 A 标准。
3、项目由原项建书批复的一个实施主体调整为三个实施主
体,即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由友联竹园公司为建设主体(包括投资);竹园第一、第二污水
处理厂提标改造(二厂改造)工程,由上海城投竹园污水处理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包括投资);竹园第一、第二污水
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设施)工程,由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为建设主体。
4、同意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因提标工程而引起边界
条件改变而发生的变化,根据《特许权协议》等文件规定作相应
调整。
文件还明确:竹园一厂现有 170 万立方米/日规模下的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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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在提标改造后保持不变。因提标工程引起边界条件变化,增
量投资部分内部收益率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增量投资部分产生
的增量运营成本相应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单价。
上述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事项和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设施)工程事
项须经本公司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
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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