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码:2016-007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6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 102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6、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1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5
日下午 15:00-2016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7、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
8、出席对象:(1)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
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参加会议的方式
1、现场投票 :投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
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
式。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5、《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 2016 年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1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1 选举李云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2 选举孙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3 选举陈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4 选举张珍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5 选举李文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6 选举刘信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7 选举马丕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1 选举陈明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2 选举陈培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3 选举江平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4 选举许永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2.1 选举曾仰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2 选举蔡艳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注:议案 5、8、9、1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11、议案 12 的表决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进行,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将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
方可进行表决;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 5、6、8、9、
11 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
计票。
(三)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四)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5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3 日(星期二,上午 9:00-11:00,下午 14:
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 102 号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3000
联系人;江永涛、何海莺
联系电话:(0599)8736341、8736221
联系传真:(0599)8736321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
(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
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6
年 5 月 3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
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
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一并提交本公司。
4、其他事项:出席公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0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
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太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不包含累积投投票议案),1.00 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对
于议案十一、议案十二之下的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以 11.01 元代表第一位
候选人、1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
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元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6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00
6 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6.00
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7.00
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 8.00
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9.00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
以下议案采取累积投票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1.1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1.1 选举李云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1
11.1.2 选举孙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11.1.3 选举陈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11.1.4 选举张珍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
11.1.5 选举李文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
11.1.6 选举刘信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6
11.1.7 选举马丕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7
11.2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2.1 选举陈明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1
11.2.2 选举陈培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11.2.3 选举江平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
11.2.4 选举许永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4
1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12.1 选举曾仰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1
12.2 选举蔡艳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2
7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
投票,对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
数=股东所持股份数×7;“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4;“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事项股
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
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但
分散投给候选人的表决权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股东所投选
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
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8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视
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5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
为 2016 年 5 月 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
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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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
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
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一)不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太阳
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9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
资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
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
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
项进行投票表决。
(二)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
股东投给候选
序号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人的选举票票
数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此处不填写
11.1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处不填写
11.1.1 选举李云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2 选举孙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3 选举陈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4 选举张珍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5 选举李文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6 选举刘信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7 选举马丕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此处不填写
11.2.1 选举陈明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2 选举陈培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3 选举江平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4 选举许永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2.1 选举曾仰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2 选举蔡艳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特别说明: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限进行投票,对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事项,股东拥有
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7;“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股
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4;“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11
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
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
候选人,但分散投给候选人的表决权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2、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
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可以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