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华天
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酒店”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等
持续督导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4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51 元,共计募集资金 165,300.00 万元,扣除承销
和保荐费用 1,357.1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3,942.90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0.00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782.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
2-4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5 年度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0,300.74 万元,其中用于张家界华天城
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资金 6,912.07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资金 99,999.94
万元,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金 13,388.73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24.68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等为 0.2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40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3,666.56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4.40 万元以及尚未扣除的 160 万
元中介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天酒店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15 年 11 月,
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项目实施主体”)与开户银行、本保荐机构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实施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用用途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 180519*********
1 农业银行 偿还银行贷款
司 **
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
2 中国银行 6093******** 套设施建设项目(向
司
张家界华天注资)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 180508********* 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
3 农业银行
司 ** 金
张家界华天酒店管理有限 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
4 中国银行 5976********
责任公司 套设施建设项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农业银行 180519*********** 119,250.59
中国银行 6093******** 40,833.33
农业银行 180508*********** 155,626,910.42
中国银行 5976******** 280,878,617.98
合 计 -- 436,665,612.3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3,782.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300.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300.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额 (1) (2) (3)=(2)/(1) 益 重大变化
更)
张家界华天城酒店 2016 年 12 月 31
否 35,000.00 35,000.00 6,912.07 6,912.07 19.75% -1219.02 否 否
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日
归还银行贷款 否 100,000.00 100,000.00 99,999.94 99,999.94 100.00% -- -- -- 否
补充酒店业务营运
否 28,622.90 28,782.90 13,388.73 13,388.73 46.52% -- -- -- 否
资金
合 计 -- 163,782.90 163,782.90 120,300.74 120,300.74 -- -1219.02 -- --
1、公司本期以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99,999.94 万元,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金 13,388.73 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2、本期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受市场环境影响,部分客房及演艺中心建设放缓。因张家界华天尚未全部开业,以及受酒
目)
店运营培育期的影响,项目效益尚未全部释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717.08 万元置换张家界华天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截至 2015 年 1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 30 日,张家界华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5,717.08 万元。对本次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关于华天酒店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2-388 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3,666.5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尚未扣除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的 160 万元中介费用),以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尚存留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为张家界华天城酒店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资金及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本期以募集资金归还
银行借款 99,999.94 万元,补充酒店业务营运资金 13,388.73 万元,无法单独核算
效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15 年度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
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
对华天酒店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
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三会文件等资料,
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天酒店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天酒店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
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华天酒店 201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刚 汤 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