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华天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出席会议历次会议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工作。现将 201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含通讯表决会议),本人参加 13 次会议;
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6 次会议。公司召集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
会都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会议所讨论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
行职责,在历次董事会针对重大问题所进行的讨论中;本人均根据相关规定发表
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5 年 1 月 30 日,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5 年 2 月 10 日,审议了《关于转让紫东阁华天大酒店(湖南)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15 年 4 月 16 日,审议了《关于转让湖南华天光电惯导技术有限公司
(分立后)52%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紫东阁华天转让方案的议案》,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4. 2015 年 4 月 23 日,审议了《关于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
议案》、《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的意见》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15 年 8 月 11 日,审议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 年 10 月 9 日,审议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张家界华天酒店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7.2015 年 10 月 28 日,审议了《关于延长向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 年 12 月 9 日,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一)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通过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
相关内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做到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
定,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的进行调查。在任职后,凡经董事会
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
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公司及时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业务发展、投资项目的进度
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情况。本人还充分利用公司每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
会,通过深入实地考察,与相关人员沟通和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
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四、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非常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的现代企业
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希望公司面对新常态下的复杂
局面,根据十三五国家重大战略调整的整体布局,找准公司重点发展方向,为股
东创造更多财富。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公司 2015 年拟发行新股,根据相关文件对关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
再融资的相关要求,2015 年 6 月 12 日,作了《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五)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六)参加“华天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研讨会”和“华天发展务虚会”两次
战略发展研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晏艳阳
2016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