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6—013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
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中心召开。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8 人。董事王文涛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副董
事长罗礼祥作为其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J28 项目前期费用批准
董事会批准 J28 项目前期费用 1.36 亿元人民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目旨在升级公司现有皮卡产品以提升其竞争力。本次前期费用将主要用
于工程开发和购置相关设备及模具。
2、中期重卡 J19 项目批准
董事会批准 J19 项目,项目总投资 10.58 亿元人民币(含前期已批准的 5.1
亿元人民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J19 是本公司新开发的一款重型卡车产品。投产时间为 2017 年下半年。项目
投资将主要用于工程开发和购置相关设备及模具。
3、董事长变更议案
董事会选举邱天高先生任公司董事长,王锡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邱天高先生简历:
邱天高先生,1966 年出生,拥有华中理工大学机电制造学士学位和华中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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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铃控股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
司董事长。邱天高先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部部长、车桥车厂长,南
昌齿轮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江铃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铃控股
有限公司副总裁,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
4、董事变更议案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熊春英女士候选公司董事,王锡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董事会同意将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上述董事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福特汽车公司提名柯仕铭先生、范炘先生候选公司董事,王文涛先生、陈远
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同意将福特汽车公司的上述董事提名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一致同意上述董事变更议案。
王锡高先生、王文涛先生和陈远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熊春英女士简历:
熊春英女士,1964 年出生,拥有江苏工学院汽车专业本科学历,江西财经大
学产业经济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
工程师,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和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熊春
英女士曾任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质保部部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
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熊春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0 股,近三年未因违
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熊春英女士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柯仕铭先生简历:
柯仕铭先生,1965 年出生,拥有美国博林格林州立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
美国韦恩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福特亚太区财务总监。柯仕铭先生曾
任福特北美罗密欧发动机厂成本分析师、福特北美发动机模块项目财务分析师、
D/EW 财务分析师、T Bird/Mark VII 车型生产线财务监理、野马产品线财务经理、
工程周期计划和工程启动经理、林肯水星利润规划经理、福特北美林肯水星主计
长,福特全球财务报告经理,福特欧洲会计主管,福特全球会计主管、全球产品
开发主计长。柯仕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
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柯仕铭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范炘先生简历:
范炘先生,1962 年出生,拥有中国台湾成功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中国台
湾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学位。范炘先生曾
任福特六和高级工程师、国产化规划师、国产化策略经理、采购策略规划经理,
福特欧洲大宗商品监理,福特六和技术作业及 ACSG 主计长,马自达欧洲财务
分析经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运营主计长,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
运营副总裁,福特六和财务总监、总裁。范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近三年未
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范炘先生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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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人事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决定陈远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及执行委员会主
席职务,聘任范炘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及执行委员会主席。
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决定吕学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委员
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秘书,聘任龚圆圆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委员
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秘书。
董事会批准委派公司董事长邱天高先生担任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王锡高先生不再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上述人事变动自 2016 年 4 月 7 日起生效。
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财务总监龚圆圆女士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全权
处理本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银行事务。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一致同意上述人事议案。
陈远清先生、吕学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范炘先生简历见前节。
龚圆圆女士简历
龚圆圆女士,1973 年出生,拥有上海交通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英国城市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龚圆圆女士曾任福华玻璃财务分析师、财务主管,福特
中国财务分析师,上海福电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主计长,伟世通亚太利润分析经理,
福特中国采购部主计长,运营部主计长,长安福特马自达南京工厂主计长,福特
中国制造及物流主计长,福特北美林肯及野马产品开发主计长。龚圆圆女士未持
有本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
处罚。龚圆圆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
请参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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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就公司董事变更议案和人事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经审阅柯仕铭先生、范炘先生和熊春英女士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柯仕
铭先生、范炘先生和熊春英女士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
的任职条件,同意此提名人选;
3、对陈远清先生和吕学庆先生的解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经审阅范炘先生和龚圆圆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对范炘先
生和龚圆圆女士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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