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16]1368号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顺发恒业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顺发恒业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201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顺发恒业公司的责
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顺发恒业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会计资料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
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顺发恒业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
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顺发恒业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提供的财务
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并未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
汇总表执行任何额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顺发恒业公司 201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一
并阅读。
1
本专项说明仅供顺发恒业公司为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严海锋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锋
报告日期:2016年4月6日
2
附表:
2015年度涉及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业务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存放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97,607,804.16 14,905,072,626.39 14,700,356,145.17 302,324,285.38
二、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174,055,648.88 202,140,000.00 376,195,648.88
三、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借款 1,720,000,000.00 2,070,000,000.00 3,79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管大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祝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青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