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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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润分配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发表

的意见

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

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

性;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正文结束]

1

(此页无正文,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事项发表的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孙建荣 朱永浩 钱嘉清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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