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3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预案的议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为了
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
定本公司201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16年01月01日—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激励薪酬
组成,其基本薪酬标准如下:
1、内部董事薪酬标准: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 激励薪酬
卜范胜 董事长 30 45-90
卜祥尧 董事 20 30-60
黄欣 董事 20 30-60
柳少娟 董事、总经理 20 40-80
李凤瑞 董事 20 30-60
2、外部董事薪酬标准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姓名 职务 薪酬标准
施鼎豪 独立董事 8 万/年
谢军 独立董事 8 万/年
黄瑞旺 独立董事 8 万/年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 激励薪酬
陈茜茜 董事会秘书 15 20-50
王寿钦 副总经理 15 20-50
吴贵斌 总工程师 15 20-50
秦玉宝 总质量师 15 20-50
龙朝晖 财务总监 15 20-50
四、发放办法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激励薪酬包含季度激励薪酬和年度激励薪酬,
季度激励薪酬与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年度薪酬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
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年度薪酬发放总额由薪酬委员会审核后确认。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
复计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另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
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不包含住房公积金及各类社会保险。
本预案需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