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决定提名薛季民、姚卫东、桂泉海、卓国全、王晓芳、殷醒民、
张俊瑞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晓芳、殷醒民、张俊瑞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提名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 经审查,薛季民、姚卫东、桂泉海、卓国全 4 名董事候选人及王晓芳、
殷醒民、张俊瑞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
为上述 7 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
的条件,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
行人”情形。
3. 上述人员组成结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同意对上述候选人提名。
独立董事:冯宗宪、王晓芳、张晓明
2016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