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力 士: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7 08: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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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6-039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5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培生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

为 3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及内部工作调整需要,黄如群女士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财

务总监的职务。辞职后,黄如群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协助总经理开

展有关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黄如群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财务管理工

作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郭利

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郭利军先生作为被聘任对象,回避表决。董事吴培生先生作为郭利军先

生的岳父,回避表决。董事吴琼瑛女士作为郭利军先生的配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规划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提

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郭利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郭利军先生作为被聘任对象,回避表决。董事吴培生先生作为郭利军先

生的岳父,回避表决。董事吴琼瑛女士作为郭利军先生的配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简历:

郭利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2 年 4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

士,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中国恒柏集团财务部经理、浙江骏发纺织有限公司

总经理、中国轻纺城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5 年起在三力士

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长助理。未持有三力士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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