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各董事
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6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应参
加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
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和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薇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薇薇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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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陈薇薇女士简历
陈薇薇 女士 :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安徽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学
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营销部
核算会计、财务部会计、会计主任、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安徽安利科技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投资”)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薇薇女士持有本公司 3,000 股股份,持有控股股东安利投资 0.097%
的股份,安利投资持有本公司 48,117,6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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