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润: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来源:上交所 2016-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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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 上海 事务所

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 海润 伏科 股份 限

海润 伏科 股份 限 以 简称“ ” 2016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6 4 6 日召开 国浩律师 海 所(以 简称“本所”) 聘

请,委派 办律师出席 场会议,并根据 中 人民共和国 法 (以 简称“

法 ”) 中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简称“ 证券法 ”)等法律 法规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简称“中国证监会”) 股东大会规则 以

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 和 海润 伏科 股份 限 章程 (以 简称“

章程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出席大会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

程序等 发表法律意见

出 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查了 提供的

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 文件,听取了 董 会就 项所作的说明

在 查 文件的过程中, 向本所律师保证并 诺, 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 的, 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向本所律师保证并 诺, 已将全部 向本所披露,无任何 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 2016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 本所

律师 意 将本法律意见书作 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 他文件一并报

送 海证券交易所 查并予以 告

本所律师根据 证券法 第一百七十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认的业

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 法律意见如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 届董 会第七次 临时 会议 第 届董

会第 次 临时 会议 第 届董 会第九次 临时 会议通过,并分别于 2016

1

3 22 日 2016 4 2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 刊登 于召开 2016 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及 于召开 2016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告 以 统称“ 通知 ” , 发 的 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时间 地点

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 议 项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 投票程序 登记办

法等 项

要股东杨怀进于 2016 3 25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提交 董 会,

董 会于 2016 3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 于 2016 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临时提案的 告

本次股东大会 场会议于 2016 4 6 日 14:30 如期在江 省江阴 徐霞

镇璜塘工业园区 镇北路 178 行政楼五楼召开,召开的 时间 地点

和内容与 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中 通过

系统投票 的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 的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验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 章程

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 出席 场会议股东签 授权委托书及 证所信息网络 限 提

供的数据,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 201 ,代表股份 355,395,632 股,

占 总股本的 7.5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表决的股东资格及 身份由相应

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2 出席 场会议的 他人员

验证,出席 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是 董 监 高

级管理人员及 聘请的律师

验证,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 效

本次股东大会未 股东提出新提案

2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 议了以 议案

一 非累 投票议案

1 于 全资子 海润 伏( 海) 限 提供担保的议案

2 于调整 非 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 于 符合非 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 于本次非 开发行股票涉及 联交易 项的议案

5 于 非 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6 非 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 稿)

7 海润 伏科 股份 限 董 会 于本次非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 行性分析报告(修 稿)

8 于批准本次非 开发行 的 报告的议案

9 于批准本次非 开发行 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0 于本次非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评估 项的议

11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开发行股票相

的议案

12 于 与 君电力 限 保 资产管理(深圳) 限

瑞尔德( 仓)照明 限 签署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议之补充

议的议案

13 于 与 君电力 限 保 资产管理(深圳) 限 签

署利润 诺补偿 议之补充 议的议案

14 于 与 君电力 限 保 资产管理(深圳) 限 签

署 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 议之补充 议的议案

15 于 与 君电力 限 保 资产管理(深圳) 限 签

署 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 议之补充 议的议案

16 于 董 高级管理人员 于非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 诺的议案

17 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

18 于 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9 非 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 稿 )

累 投票议案

20.00 于选举董 的议案

20.01 于增补 第 届董 会董 候选人暨 于提 王德明 生

第 届董 会董 候选人的议案

20.02 于增补 第 届董 会董 候选人暨 于提 孟广 生

第 届董 会董 候选人的议案

验证, 本次股东大会 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前述议案进行了逐项

表决,并按 章程 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和 票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议案以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并按照 章程 规定的程序进行了 票 监票,并于网络投票截 表

决结果

综合 场会议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 议结果如

本次股东大会 议的所 议案均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对所 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及 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效

五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 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 效,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 效

以 无 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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