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龙泉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 宏 联系电话:13910576953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侃巍 联系电话:138103266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1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存在重大问题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2
行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未发生变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不存在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无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 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刘长杰、股东刘长 是
汉(已去世,所持股份由其妻
刘素霞继承)承诺:自股份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
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
3
2、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是
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长杰、韩振
祥、徐玉清、王晓军、信继国、
张宇、李久成、王相民、赵效
德、卢其栋、鹿传伟、翟乃庆、
刘占斌、马际红、王宝灵和离
任监事吕丙芳承诺: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
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
刘长杰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刘长汉(已去世,所
持股份由其妻刘素霞继承)关
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 是
杰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 不存在所述情形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以下无正文,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侃巍
刘 宏
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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