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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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龙泉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 宏 联系电话:13910576953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侃巍 联系电话:138103266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1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存在重大问题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2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未发生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不存在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无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 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刘长杰、股东刘长 是

汉(已去世,所持股份由其妻

刘素霞继承)承诺:自股份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

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

3

2、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是

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长杰、韩振

祥、徐玉清、王晓军、信继国、

张宇、李久成、王相民、赵效

德、卢其栋、鹿传伟、翟乃庆、

刘占斌、马际红、王宝灵和离

任监事吕丙芳承诺: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

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

刘长杰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刘长汉(已去世,所

持股份由其妻刘素霞继承)关

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 是

杰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 不存在所述情形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以下无正文,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侃巍

刘 宏

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4 月 6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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