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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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6-033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

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一、设立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设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37689999101000301760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该专户

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协议,

并出资 6,000.00 万元购买该行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 91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认购金额:6,000.00 万元人民币。

3、投资期限:91 天。

4、产品成立日:2016 年 04 月 07 日。

5、产品到期日:2016 年 07 月 07 日。

6、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7、预期收益率(年化):3.7%(已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8、投资范围:

(一)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

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 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 0-30%。

(二)投资限制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前述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

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向客户进行

信息披露。银行有权单方面调整前述投资范围、品种或投资比例,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规章和监管规定的强制性规范的前提下,将提前在门户网站或网上银行或银行营

业网点进行公告。若客户不接受调整后的投资范围、品种或投资比例,有权在公告执

行前全部赎回本产品并解除本理财产品协议。若客户在公告执行后继续持有本产品或

办理本理财产品协议项下相关业务的,视同接受公告内容。

9、提前终止权: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银行、客户均无权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若在观察日当天

3M Shibor 低于 2.5%,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本产品。若银行提前终止本产

品,则将在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在银行网站或网点公告。Shibor 为上海银行间

同业拆放利率,该利率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的基准利率,以当日北京时间

11:30SHIBOR 官方网站首页公布(http://www.shibor.org)的数据为准。

10、产品到账日:产品到期日当日,客户应得理财收益及理财本金在到期日与资

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和理财收益。

1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2、公司与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无关联关系。

13、公司本次使用 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5%。

二、产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

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理

财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臵于存款时收益提

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

风险。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

权,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

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

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理财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确

约定的理财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

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银行对理财

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日,募集规模低于产品协议约

定的产品最低规模或发生其他银行合理认为可能导致理财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银行

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投资者将无法按约定购买理财产品,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

资者承担。

6、再投资风险:在产品终止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

率低于本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

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

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

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

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

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故障、

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

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

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

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

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

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

算账户。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

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

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

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

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是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运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短期理财,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

在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6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到期。公司持有至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230,136.99 元。

2、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在交

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41 天” 人民币理财产品,2015 年 7 月 13

日到期。公司持有至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75,821.92 元。

3、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在

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收益

随时赎回。

4、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5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在龙

口农商银行龙口支行“富民-丰润共盈”2016 年 4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2016 年 10

月 13 日到期。

六、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书;

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91 天”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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