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公告编号:2016-02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调整股权比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海股份”)于近日
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铿先生关于其家族成员间股权调整的告知函(本次股权调
整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亿威投资股权结构变更的情况
本次变更前,亿威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方铿 李国伟
100% 100%
Esca Investment Megastar Venture
Limited (BVI) Limited (BVI)
58.30% 41.70%
Antrix Investment
2.01%
Limited (BVI) 6.40%
61.022%
亿都(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
(香港上市公司)
100%
亿威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37.5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
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方铿先生将其持有的 Esca Investment Limited 100%股权转让给
方铿先生及其配偶、子女共同持股的 Fang Brothers Holdings Limited(肇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丰集团”,方铿先生及其配偶边敏芝女士、其子女方淑君
女士、方淑仪女士、方淑明女士、方仁德先生各持有肇丰集团 1%、19%、20%、
20%、20%、20%股权)。
2016 年 3 月 8 日,方铿先生及其夫人边敏芝女士、其子女方淑君女士、方
淑仪女士、方淑明女士、方仁德先生签署《表决契据》,就其作为肇丰集团股东
所享有的股东投票权作出约定。根据《表决契据》第 3 款、第 4 款及第 7 款有关
约定,边敏芝女士、方淑君女士、方淑仪女士、方淑明女士及方仁德先生同意就
肇丰集团实际运营中需股东投票的涉及 Esca、Antrix Investment Limited、亿都(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亿威投资及江海股份有关事宜(以下简称“有关事宜”)听
从方铿先生的指示行使其各自投票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方铿先生就上述有关事宜实际上控制肇丰集团股东大
会 100%投票权;因而,方铿先生仍可通过肇丰集团享有 Esca Investment Limited
股东大会 100%投票控制权。
本次变更后,亿威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方铿 方铿之配偶、子女
1% 99%
Fang Brothers
李国伟
Holdings (BVI)
100% 100%
Esca Investment Megastar Venture
Limited (BVI) Limited (BVI)
58.30% 41.70%
2.01%
Antrix Investment
Limited (BVI) 6.40%
61.022%
亿都(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
(香港上市公司)
100%
亿威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37.5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
有限公司
二、本次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股权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亿威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股权调整完成后,亿威投资仍持有公
司 37.50%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方铿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