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6-032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并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公告,决定于 2016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 2 号办公楼 2 楼多功能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洪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数量 84,134,08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5.2499%。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数量 84,119,8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5.242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数量 1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76% 。
(二)、会议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观韬(天津)律师事务
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84,134,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6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同意 84,134,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6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同意 84,134,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6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同意 84,134,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6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同意 84,134,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6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84,134,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6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84,134,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6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84,134,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6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6 日